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随写。明媚八月。




周五上午十时正班次的校车难得空荡冷清。没有了平日局促的拥挤感,感觉又多了些许自我空间。我选了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解开屏幕键盘锁,打开音乐播放器,播放列表上四百多首的歌曲从唰一下地从我指腹间滑过。

该听哪首歌好?

那些近来最常播放的曲子依然好听,可现在的我却没那么想听。毕竟有些时候听歌也是得看心情。耳机都挂好了,却仍拿不定主意要听什么。

就让它随机播放吧,大不了不想听的话就跳下一首。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随机播放的第一首曲子的开头是一段吉他的独奏,接着歌者以像耳语般轻柔的嗓音进入,缓缓与曲子飘幻低迷的旋律结合,在曲子幻觉般的意境完全不被破坏下进入副歌部分。歌者细细哼唱,仿佛在诉说着年轻无助的一种宣泄。听到这里,我经不住疑惑,下意识地往手机荧幕一瞧。

The Sound of Silence》。

几乎忘了自己究竟在什么时候把这首歌存进了储存器里。老实说,我手机里那四百多首的歌究竟有什么曲子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我也不想去一一牢记,因为我只想保留偶尔随机播放的时候那份惊喜,那份彷佛重遇了老友般的惊喜。

这是六十年代初美国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歌,是民歌二人组Simon Garfunkel的成名作这也是其中一首难得与我听歌品味合得来的老歌,所以心里才会产生了想把这首歌存进手机播放器里的念头。我之所以知道这首歌的都是因为父亲的关系,不仅这首歌,几乎六七十年代的英文流行曲我都略知一二。这是因为以前在家里,父亲总爱在收音机里播放那个年代的流行曲。而且来来去去永远都是那几首,百听不厌。像是《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Knock Three Times,Tell Laura I Love her》等等。听到高潮部分父亲还会啦啦哼唱几句,显示他的欢悦。

我喜欢那个时刻当下的父亲。没有被生活负担所束缚,自由自在,又带点孩子气的父亲。

这首歌问世时父亲还读着高中,而那时候时间依然恣意流淌,还有数不完的日与夜可以纵情挥霍。而在成家立业之后,父亲的生活重心也随之转移到妻子儿女身上了,于是也埋葬了那些青春,终将逝去的青春。原以为自己被昔日给遗忘了,然后在多年之后,再机缘巧合之下听到了年少时那些常常飘在耳边熟悉的音符,瞬间又觉得自己回到了过去,年轻了十几岁。

而往后的我也将体会到这种物事人非事事休的体验。

年轻的时候父亲是个知书达理的文青。对于每件事物都很有一番属于自己的看法。就连喜欢东西也有独特的品味。和现在的我一样,闲暇时间他总爱往书堆里钻。不过和我不同的是,他所看的书并不是文学之类的书籍,而是有关医药保健,或武术功夫,或世界历史等等,来来去去都是这几样。对于这方面的常识,他显得异常精深。直到现在聊到有关话题时他依然可以如数家珍那般娓娓道来。所以说,现在我家的储藏室里还堆积着一箱一箱已铺了一层灰,页面泛黄的书籍,都是拜父亲怀旧的个性所赐。这样算得上是书香世家吗?呵呵。

校车继续前进,每一秒的前进都离目的地更近一步。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纤维的味道。此刻的城市才沉浸在早晨的蓬勃朝气里,而我此刻却像是无意中坠入幽深莫测黑夜。是因为这首歌具有的催眠效果吗?

做个安静的梦也不错,晚安。

小姐,到学校了。



人海茫茫,我在这里。

CC是我来到这里之后另外拥有的新名字,是我本名的缩写。大家口里成天CCCC去,很快的,竟一度成了班上的流行词。当然,拜CC这昵称所赐,我常常被点到讲堂前回答问题或是作为教学示范。唉,谁叫CC这昵称那么容易就被记牢了?

老实说我很喜欢这昵称呢。

彷佛一场梦,一场看似很长但其实并不长的梦。而我却希望可以再晚一点从这个梦中醒来。毕竟只有在这里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有实实在在的存在价值的。一日三餐按时吃,喝很多的水。除非隔日有考试或有功课要交,不然晚上十二时之前一定准时就寝。出门就穿些轻便休闲不失仪态又不会过于隆重的服装。手机面子书总有看不完的信息与消息,发件者多数是家人、故乡老友或异乡新友等等,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待我的回复。

而在这之前闲在家里的我却是相反,多么的颓废潦倒。从没在深夜两点之前入睡过,也没在上午十点前起床过。一日多餐,一空闲就狂吃狂喝。在家里的日子都没用过梳子,头发随便扎成一团就搞定了。终日宅在电脑前享受高频的辐射。相比之下,你觉得哪个我比较讨人喜欢?

也许只有在这样的陌生环境里,我对这个世界所持有的好奇与热诚才能被激发,持续燃烧。看见商场人群里手里已经满了却还一再拼命地将对方手上的货品往自己身上揽的夫妻,我会觉得很感动。看着餐厅里幸福地享受美食的一家大小,我会觉得很羡慕。看着路中央上一摇一摆漫步却被突如其来的车辆吓得展翅飞走的鸽子,我会觉得很有趣。

你知道,这里有多美,有多独特。我应该用更多的笔墨,来跟你描述我在这里经历到的点点滴滴,或者用超高像素镜头来记录这里的一草一木对不对?但我不想,我觉得这还不够充分向你表达我在这里所经历的一切。


那天在购物商场与高中同窗吉诺碰面,她说我样子依然没变,依然还是那么爱笑,笑点还是那么地低,依然纯情如故(这点我很想否认)。只不过肩上的头发又变得更长了,脸上的青春痘也更多了。

我说:你也没变啊。懂的东西还是比我多,计划某样东西还是那么理智有序,还是那么爱吐槽我。

听到这里,她又以她一直惯有的方式大笑:闭上双眼,张开嘴巴“呵——
——抽搐般的大笑,边笑身子边往后仰,完全没有任何斯文仪态可言。

我们聊了好多。透过她广大的消息管道来源,我才得以知晓:某某最近的生活怎样怎样了,某某的情感状况又怎样了,某某的又去了哪里发展了。

对,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我过我的,他们过他们的。世界一直不停转。你离开,你回来,你真的并不是很重要。

【那么以后的以后,吉诺还会是那个吉诺吗?

后记:
尽管生活忙碌,已近乎疲惫不堪的状态。我却仍然有许多心情想要分享。毕竟这好像已成了一种习惯,就像每日必做的吃饭睡觉的生理需求那样。

我为什么要对你说这些?这些看起来不怎么有意义其无聊的东西?也许,生活就是这样鸡毛蒜皮的,都是由一点一滴的琐碎家常拼凑起来。在这里,我并没有每日早晨伴着鸟儿的叫声起床,没有呼吸过一点新鲜的空气,没有给这个城市增添过一块新的砖瓦。我只是偶过来过,驻留,然后离开。

低头敲键盘,发丝偶尔碰到鼻子,香香的,痒痒的。平日里有多少机会能这样碰触体会自己或爱人的发肤味道?这种体验是珍贵的,让人格外有幸福感。要知道,离一个人多近的距离才能够这样。

走过越多的路,看过越多的风景,遇过越多的人,越感疑惑;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

随写。碎语。



周六上午的炎热,像是疯狂攥住你的章鱼,或是死死缠着你不放的蟒蛇,让人热得窒息,热得发狂。若不是为了留校办妥某些事情,很多像我这样从考试中解放出来的学生们,可能现在已回家轻松快活去了。暴晒在阳光底下,看着腕表时间将尽,蓦地折返回尘烟翻腾的大路,奔向八打灵十七区的宿舍。

那一条条为减速用途而漆在柏油路面上的黄线,造就路面些许的凹凸不平。使到一辆辆呼啸而过的车子高速奔驰中轮胎与路面摩擦而发出的声响,哗哗啦哗啦地,听起来还真像某某人憋在咽喉间许久后发出的阵阵爆笑。

它在笑什么?



低头,望着足下那一前一后走进我视线里白色球鞋,心里不禁涌起一股暖流。那是母亲为我选购的鞋子。虽然不知道至今已是第几双了,但就是很喜欢让母亲替自己选购衣服和鞋子。或许是我对服装潮流搭配的一无所知,也或许是我懒于在一片衣山裤海中挑出符合自己一贯作风的那件。毕竟母亲结婚前的职业是裁缝师,对时尚界的走向多少还是有些了解的。这双鞋子我穿了,不止脚丫舒服,心里也舒服。

每天狂奔在城市车流里的人,有多少个深入了解自己内心的洞底?看尽了风景和纷扰的人,要挂心的事有千万件,这样一来又有几个能够深深潜入自己的内心世界?还能够看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被世事左右,被虚妄夺走,有多少?而那些能让自己真正感到快乐的人和事,渐行渐远的,又有多少?

不去想了,继续走路吧。



我们都是一块块缺了角的拼图,拼凑起来便是青春。

十一年的校园生活里,都是全女班。读女校,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只不过在与异性相处方面,会有些困难而已。比如说,我都不怎么主动去与异性说话。除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硬着头皮向与他们开口。

那个……那个……这题该怎么解答?

拍班级照的主意是我提出来的。

或许他们会感到惊讶。那个在班上总是沉默寡言,毫无存在感的女孩竟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些终将逝去的青春,我们不能挽留,但可以按下快门,珍存永远。”
我是怎么说服他们的疑惑的。


这个班级嘛,怎么形容呢?一开始大家都是被动的。虽坐在同一间教室里,谁都不搭理谁,彼此间存在着很大的间隔。你睡觉也好,我看课外书也罢,都不会有人管着你。有时候,不得不正面接触的时候,也会相敬如宾。感觉很沮丧很委屈,总是安慰自己,再挨三个月就好了,过了三个月又是新的班级呢。可是日子一天飞逝,我的心里却不见得快乐起来。

也许,友谊总是需要岁月的酝酿才能变得香醇。就像现在,在经过了三个月多的相处与接触之后,每日我都得承受连珠炮弹的言语嘲讽与躺着也会中枪的吐槽的攻击。更过分的是,这班人还擅自帮你找对象,自认是月老的胡乱牵线。当你大难临头见死不救算了,还幸灾乐祸地嘻哈大笑。

简直就和初认识的时候正经八百地客气全然不同。

他把他所有的作业习题借给她们抄,而她经常帮他们出整人的馊点子。她说他是小跟班,他却说她是他的狗头军师。 我们就这样,像贱贱的死党损友那样一起笑、一起疯、一起闹。

难怪连麦当劳的员工嫌我们过于吵而选择不做我们的生意,唉。

或许,很多情谊就像岸上的贝壳那样,迟早会被酷夏的热浪冲得四处飘零,但只有花儿才记得,到底春风何时来过。

班级照拍出来的效果异常出乎我的预料。没想到照片里的大家笑容竟是那样的灿烂。我原以为,抱持着为要求而行动拍的班级照只会有一群呆站着又不苟言笑的人们。怎知,照片上为青春而绽放的明朗阳光却灿烂得叫我睁不开眼。

还挺喜欢大家齐开怀大笑的那一张。

后记:
我真想好好的整理一下最近堆积在内心底的某些思绪,却因为总是没时间而搁置了。

我想,究竟是真的没时间了,还是从前的那股写作干劲没了。回想起来,
当时为写作而乱发飞离、蓬头垢面、举步艰难,现在居然算不上什么了。

潮起潮落,那些天赋总也有冻结的时刻,是这样吗?

2013年8月3日星期六

我写故我在




 文字的世界,总是那么的安静。即使吵闹,也是静静地吵闹。一如文字的魔法那样,施展起来也是那么无声无息。
   
  文字的魔法,要说它是邪恶的也可能,要说它是光明的无可厚非。给予人们深刻的启发与思考,这就是文字的精髓所在。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字多多少少会有所改变。但它本质上却还是一样的,还是有个共同点。根据每个人感官的不同,同样的文字就给予了不同的特色。
  
  而我现在正在做的就是提升季罗恩笔下的文字魔力,虽然深知自不量力。

  最近有朋友对我说:“几时再发面子书状态?我很期待你的每次更新哩。”听到这句话,心里居然有种莫名的感动,还有欣慰。我的面子书里有无数的朋友,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我的状态在讲些什么,发状态的真正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所以难得有人真心赏识,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莫大的鼓励。
  
  我不想再像从前那样,胡乱在脸书首页发状态了。一天一则,甚至两三则等等。而且每则状态的都只是在胡言乱语一番,无关痛痒的内容等等。毕竟发得多了,不只我写到累,连脸书上的朋友也看到累。
  
  或许应该这么说,我不再常发状态了。那是因为我对文字又有了另一种全新的看待,全新的想法。把生活里一些经历到事情,一些足以让我铭记于心久久拂不去的体验,转化为文字,让它以更长久的方式持续下去。这也许是文字存在于世界的另一种意义。
  
  所以现在我面子书的状态所叙述的一切都是真人真实,我的生活。不管你喜不喜欢,讨不讨厌,它依然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抽不开剥不离。或许你可以这么反驳我:面子书的功能是来让你认识新朋友,与旧朋友继续保持互动的,而不是用来发状态的。但我可以很笃定地告诉你:分享生活中所体会到的点点滴滴,就是我与朋友的另一种互动方式。
  
  如果你说我是在炫耀自身文笔有多好,那么我可就要否认了。一来,我的文笔还不至于达到完美无暇的境界。如果你肯多花点心思,拿我的文字与那些伟人作家比较一番(这是何等的荣耀,衷心感谢)。你会发现,与他们相比,我的文字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鲁班门前弄斧而已。二来,如果不对用字方面加以注重的话,那么实在对不起那些肯花时间来阅读我那长篇大论的状态的读者们。他们花了那么多的精力与时间来阅读,揣摩我的文字,最终得到的却只有一堆垃圾的话,那么我真的的辜负了他们的一番用心。所以,掌握文句遣词的技巧,也是出于对文学创作,对读者的另一种尊重。
  
  我喜欢写作,但并不代表我一定厉害于参与文字创作赛。一次又一次的落榜,你要说我退步了,还是虚有其名都无所谓。总之上榜或落榜,对现在的我来说都无所谓。毕竟就像那些名垂青史的文人一样,他们写作的初衷,不也是仅仅出于对文字的眷恋吗?获奖只是一种赏识,一种肯定,一种鼓励。我不想为获奖而写作。这不是自欺欺人,也不是对那些得奖者的批判,而是察觉到了自身的弱点,认真面对自己之后的剖析。

 “待文学奖百花齐放,一個具有写作才华,有志于写作的年轻人,他要被文坛看見的第一步就是参加文学奖。当文学奖鼓励短篇,大家就写短篇,「为文学奖而写」虽然不是坏事,毕竟能铺出一条文学路的大概也只有文文学奖,但对许多写作者来说,終究不是自己心里真正想写的东西
———苏惠昭(文字工作者)

  写得很中庸,既不偏袒那些落榜者,也不讥讽那些得奖者。这就是我一直以来苦苦追索的写作性质。和她一样,而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想要针对任何人,更不是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我只是想把我想说的东西一字一句毫无修饰地写出来而已。

 那些前景已灿灿生辉可大展宏图的文人们,我诚心敬你一杯。那些同是默默无闻却毫不改初衷的文人们,我们起来干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