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上午十时正班次的校车难得空荡冷清。没有了平日局促的拥挤感,感觉又多了些许自我空间。我选了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解开屏幕键盘锁,打开音乐播放器,播放列表上四百多首的歌曲从唰一下地从我指腹间滑过。
【该听哪首歌好?】
那些近来最常播放的曲子依然好听,可现在的我却没那么想听。毕竟有些时候听歌也是得看心情。耳机都挂好了,却仍拿不定主意要听什么。
就让它随机播放吧,大不了不想听的话就跳下一首。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随机播放的第一首曲子的开头是一段吉他的独奏,接着歌者以像耳语般轻柔的嗓音进入,缓缓与曲子飘幻低迷的旋律结合,在曲子幻觉般的意境完全不被破坏下进入副歌部分。歌者细细哼唱,仿佛在诉说着年轻无助的一种宣泄。听到这里,我经不住疑惑,下意识地往手机荧幕一瞧。
《The Sound of Silence》。
几乎忘了自己究竟在什么时候把这首歌存进了储存器里。老实说,我手机里那四百多首的歌究竟有什么曲子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我也不想去一一牢记,因为我只想保留偶尔随机播放的时候那份惊喜,那份彷佛重遇了老友般的惊喜。
这是六十年代初美国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歌,是民歌二人组Simon 和Garfunkel的成名作。这也是其中一首难得与我听歌品味合得来的老歌,所以心里才会产生了想把这首歌存进手机播放器里的念头。我之所以知道这首歌的都是因为父亲的关系,不仅这首歌,几乎六七十年代的英文流行曲我都略知一二。这是因为以前在家里,父亲总爱在收音机里播放那个年代的流行曲。而且来来去去永远都是那几首,百听不厌。像是《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Knock Three Times》,《Tell Laura I Love her》等等。听到高潮部分父亲还会啦啦哼唱几句,显示他的欢悦。
我喜欢那个时刻当下的父亲。没有被生活负担所束缚,自由自在,又带点孩子气的父亲。
这首歌问世时父亲还读着高中,而那时候时间依然恣意流淌,还有数不完的日与夜可以纵情挥霍。而在成家立业之后,父亲的生活重心也随之转移到妻子儿女身上了,于是也埋葬了那些青春,终将逝去的青春。原以为自己被昔日给遗忘了,然后在多年之后,再机缘巧合之下听到了年少时那些常常飘在耳边熟悉的音符,瞬间又觉得自己回到了过去,年轻了十几岁。
【而往后的我也将体会到这种物事人非事事休的体验。】
年轻的时候父亲是个知书达理的文青。对于每件事物都很有一番属于自己的看法。就连喜欢东西也有独特的品味。和现在的我一样,闲暇时间他总爱往书堆里钻。不过和我不同的是,他所看的书并不是文学之类的书籍,而是有关医药保健,或武术功夫,或世界历史等等,来来去去都是这几样。对于这方面的常识,他显得异常精深。直到现在聊到有关话题时他依然可以如数家珍那般娓娓道来。所以说,现在我家的储藏室里还堆积着一箱一箱已铺了一层灰,页面泛黄的书籍,都是拜父亲怀旧的个性所赐。这样算得上是书香世家吗?呵呵。
校车继续前进,每一秒的前进都离目的地更近一步。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纤维的味道。此刻的城市才沉浸在早晨的蓬勃朝气里,而我此刻却像是无意中坠入幽深莫测黑夜。是因为这首歌具有的催眠效果吗?
做个安静的梦也不错,晚安。
【小姐,到学校了。】
【人海茫茫,我在这里。】
CC是我来到这里之后另外拥有的新名字,是我本名的缩写。大家口里成天CC来CC去,很快的,竟一度成了班上的流行词。当然,拜CC这昵称所赐,我常常被点到讲堂前回答问题或是作为教学示范。唉,谁叫CC这昵称那么容易就被记牢了?
老实说我很喜欢这昵称呢。
彷佛一场梦,一场看似很长但其实并不长的梦。而我却希望可以再晚一点从这个梦中醒来。毕竟只有在这里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有实实在在的存在价值的。一日三餐按时吃,喝很多的水。除非隔日有考试或有功课要交,不然晚上十二时之前一定准时就寝。出门就穿些轻便休闲不失仪态又不会过于隆重的服装。手机面子书总有看不完的信息与消息,发件者多数是家人、故乡老友或异乡新友等等,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待我的回复。
而在这之前闲在家里的我却是相反,多么的颓废潦倒。从没在深夜两点之前入睡过,也没在上午十点前起床过。一日多餐,一空闲就狂吃狂喝。在家里的日子都没用过梳子,头发随便扎成一团就搞定了。终日宅在电脑前享受高频的辐射。相比之下,你觉得哪个我比较讨人喜欢?
也许只有在这样的陌生环境里,我对这个世界所持有的好奇与热诚才能被激发,持续燃烧。看见商场人群里手里已经满了却还一再拼命地将对方手上的货品往自己身上揽的夫妻,我会觉得很感动。看着餐厅里幸福地享受美食的一家大小,我会觉得很羡慕。看着路中央上一摇一摆漫步却被突如其来的车辆吓得展翅飞走的鸽子,我会觉得很有趣。
你知道,这里有多美,有多独特。我应该用更多的笔墨,来跟你描述我在这里经历到的点点滴滴,或者用超高像素镜头来记录这里的一草一木对不对?但我不想,我觉得这还不够充分向你表达我在这里所经历的一切。
那天在购物商场与高中同窗吉诺碰面,她说我样子依然没变,依然还是那么爱笑,笑点还是那么地低,依然纯情如故(这点我很想否认)。只不过肩上的头发又变得更长了,脸上的青春痘也更多了。
我说:你也没变啊。懂的东西还是比我多,计划某样东西还是那么理智有序,还是那么爱吐槽我。
听到这里,她又以她一直惯有的方式大笑:闭上双眼,张开嘴巴“呵——
呵——!”抽搐般的大笑,边笑身子边往后仰,完全没有任何斯文仪态可言。
呵——!”抽搐般的大笑,边笑身子边往后仰,完全没有任何斯文仪态可言。
我们聊了好多。透过她广大的消息管道来源,我才得以知晓:某某最近的生活怎样怎样了,某某的情感状况又怎样了,某某的又去了哪里发展了。
对,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我过我的,他们过他们的。世界一直不停转。你离开,你回来,你真的并不是很重要。
【那么以后的以后,吉诺还会是那个吉诺吗?】
后记:
尽管生活忙碌,已近乎疲惫不堪的状态。我却仍然有许多心情想要分享。毕竟这好像已成了一种习惯,就像每日必做的吃饭睡觉的生理需求那样。
我为什么要对你说这些?这些看起来不怎么有意义其无聊的东西?也许,生活就是这样鸡毛蒜皮的,都是由一点一滴的琐碎家常拼凑起来。在这里,我并没有每日早晨伴着鸟儿的叫声起床,没有呼吸过一点新鲜的空气,没有给这个城市增添过一块新的砖瓦。我只是偶过来过,驻留,然后离开。
低头敲键盘,发丝偶尔碰到鼻子,香香的,痒痒的。平日里有多少机会能这样碰触体会自己或爱人的发肤味道?这种体验是珍贵的,让人格外有幸福感。要知道,离一个人多近的距离才能够这样。
走过越多的路,看过越多的风景,遇过越多的人,越感疑惑;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






